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洛阳市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洛市科〔202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计划开展软科学项目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2023年已到期软科学项目
二、时间安排
(一)受理申请。4月11日前,集中受理申请验收的项目资料;
(二)组织验收。4月31日前,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验收。
三、验收材料
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认真准备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1.项目验收申请书;
2.项目任务书;
3.项目总结报告;
4.证明项目实施绩效的支撑资料;
(1)项目的研发创新成果(知识产权、论文、人才培养、市场应用、获奖证书等);
(2)涉及技术、财务指标的有关证明资料,包括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和相关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等。
5.经批准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指标的,提供批复意见。因项目不能按任务书约定期限验收的,应提供批复的延期申请书;
6.验收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7.能够证明项目研发绩效的其他资料。
四、验收程序
1.承担单位提交验收申请;
2.市科技局组织专家组验收项目,邀请市财政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或机关纪委、项目统筹科有关人员参加;
3.答辩汇报。项目承担单位结合《项目验收申请书》《项目任务书》等内容进行现场汇报(一般项目书面汇报),阐述项目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取得成效等内容;
4.专家组审阅验收材料并提出质疑或建议;
5.专家评议,提出书面验收意见。
五、有关要求
1.承担单位应提供完整的验收材料,对到期项目未按规定提供验收材料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纸质材料报送。申请此次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请于4月11日前,通过邮寄或送达方式,将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的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送至市科技局12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电话及邮箱
联系电话:0379-63926936
工作邮箱:lykjjtxghk@163.com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