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4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4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加工8万套钢制办公家具项目 | 偃师区高龙镇赵寨村 | 洛阳金都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 河南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建设。 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外购原料-剪板-切割-冲压-折弯-焊接-陶化-烘干-喷粉-固化-组装-检验-包装-成品。 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5.5万元,占总投资的15.1%。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旋风+滤筒二级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二保焊及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陶化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至偃师区高龙镇污水厂深度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偃师区高龙镇污水厂深度处理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