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4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4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500吨腐竹项目 | 偃师区商城街道商都西路与有功路交叉口 | 洛阳欣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佳蓝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改建,不新增占地。 项目工艺流程包括:泡豆、磨浆、滤浆、煮浆、挑皮成型、烘干、包装、成品。 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万元,占总投资的2%。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废气经“二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 豆渣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棉干燥过滤后并入污水处理站恶臭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偃师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