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队):
根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需要,依据《关于转发<洛阳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洛阳市实施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文件精神和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了《洛阳市偃师区统计局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对于适合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的事项,不强制要求一定期限内必须开展一次检查,而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信用风险分类等多点触发机制,开展定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不存在触发情形的市场主体,实行“无事不查、无事不扰”,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宽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