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机构:
为更好保护市场主体,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据《关于转发<洛阳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洛阳市实施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文件精神,助力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区司法局梳理制订了《2025 年触发式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
附件:《2025 年触发式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2025年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责任单位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部门 | 检查依据 |
1 | 区司法局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日常执业和内部管理情况的行政检查 | 基层法律服务所 | 1.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2.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情况;3.投诉查处情况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三十四条。 |
2 | 区司法局 | 对律师事务所的行政检查 | 律师事务所 | 1.执业、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2.主要责任落实情况;3.律师队伍建设情况;4.业务活动开展情况;5.律师执业表现情况;6.内部管理情况;7.律师协会会员义务履行情况。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律师法》第四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司法部令第121号)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