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文件(洛'放管服'组〔2023〕2号)和《洛阳市偃师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偃双随机办〔2024〕3号)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要求,现就我局制定偃师区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5年4月至12月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为更好保护市场主体,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对企业进行差异化监管、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好的企业免抽查或少抽查,对于信用差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及频次。抽查比例按照各行业检查对象的多少制定,不能少于5%。
三、抽查任务分工:
1.偃师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代理记账资格检查。
2.偃师区市场监管局:营业执照登记事项检查。
四、抽查方式:
(一)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现场抽查。
(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四)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随机匹配,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五、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
对企业进行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对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和频次。
六、工作要求:
1.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本次工作计划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3.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将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中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偃师区财政局2025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清单
偃师区财政局2025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