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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民政局 关于集中销毁收缴废旧社会组织印章的公告

来源 : 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05-30     点击次数:68

按照《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要求,注销或更新印章时旧印章要上交公安机关统一进行销毁,并在河南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销。为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印章规范管理,确保废旧印章不遗失、不外流,维护良好的社会市场秩序,民政决定对现存已收缴的废旧社会组织印章集中销毁,废旧印章52枚、涉及单位28个(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偃师区民政局集中销毁废旧社会组织印章明细

 

洛阳市偃师区民政局        

2025年5月30日         

icon_pdf.gif附件:偃师区民政局集中销毁废旧社会组织印章明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