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会议一是传达学习国家、省、市关于加强规范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
二是要求相关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管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厘清电动充电桩安装地点和数量,按要求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备案相关工作。对2023年1月1日后新安装的的公用电动汽车充电桩,必须先申报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对2022年12月31日前运营的充电桩,要确保在一个检定周期内(三年),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强制检定。对检定中发现的不符合检定规程的问题,各充电桩运营企业必须整改到位。
下一步,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辖区内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检定合格经营使用电动充电桩的违法行为,守护人民群众民生计量准确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