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7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5年7月23日-2025年7月29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分子筛性能分析评价设备项目 | 偃师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商城街道 |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分有限公司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该项目拟建于现有厂区已建成成品车间4内,利用预留位置新建1台模拟移动床评价装置、1台脉冲评价装置及1台气相色谱仪,用于厂内现有分子筛吸附剂的性能评价。 主要生产工艺为吸附分离-色谱分析。 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万元,占总投资的6.7%。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原料配比、中转及装置加料、运行、采样和氮气吹扫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整室抽风系统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劳动定员由内部员工调度,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