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7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5年7月24日-2025年7月30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塑料制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偃师区首阳山街道沟口头村 | 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金鑫塑料厂 | 河南志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改进现有生产工艺和设备,对现有年产300吨塑料制品项目进行改建,改建后新增坐垫、拨浪鼓配件、便携夜壶、置物架配件等产品种类,全厂塑料制品产能保持不变。 项目生产工艺为:上料混合、吹塑/注塑/挤出、检验、修剪、包装、废边角料破碎。 项目总投资约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万元,占总投资的6.25%。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注塑、吹塑、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