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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申报时间≠实际生育时间,生育津贴会“迟到”?

来源 : 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5-08-13     点击次数:187

Q:我向单位申报的产假起始时间是8月初,但实际生产日期提前了一周。这样会影响我领取生育津贴吗?

A:洛阳市已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生育津贴的发放以实际生育事实和系统自动核算为准,与向单位申报的产假起始时间无关。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出院时,信息系统将自动整合其参保缴费信息、生育信息及津贴计发所需参数,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自动生成生育津贴受理业务。经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在10个工作日内直接发放至参保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换句话说,职工无须通过单位申请,也无须担心产假起始时间与实际生产时间差异,生育津贴将自动到账。

那么,享受生育津贴“免申即享”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在洛阳市正常参保并足额缴纳保费的女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2.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满1年的女职工,可按照规定的产假时间,享受生育津贴。如果工作变动,导致参保中断,则缴费月份需要重新计算。

3.生育前激活社保卡(医保卡)金融服务功能。

如果您在生育后发现未及时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无须担心。可随时前往社保卡所属银行网点激活,或通过“河南医保”小程序在线维护银行账户信息,即可正常享受“免申即享”待遇。

“河南医保”小程序维护银行账户步骤如下

1.打开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南医保”进入小程序;

2.点击页面下方“我要办”模块,进入服务大厅;

3.在“参保登记服务”栏中选择“个人银行账号信息维护”即可进行维护。

需要注意的是若女职工在生产时未连续缴满12个月在孩子1周岁以内缴满12个月以上同样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此种情况须到参保区经办机构线下办理生育津贴报销业务。



来源:洛阳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