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我向单位申报的产假起始时间是8月初,但实际生产日期提前了一周。这样会影响我领取生育津贴吗?
A:洛阳市已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生育津贴的发放以实际生育事实和系统自动核算为准,与向单位申报的产假起始时间无关。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出院时,信息系统将自动整合其参保缴费信息、生育信息及津贴计发所需参数,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自动生成生育津贴受理业务。经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在10个工作日内直接发放至参保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换句话说,职工无须通过单位申请,也无须担心产假起始时间与实际生产时间差异,生育津贴将自动到账。
那么,享受生育津贴“免申即享”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在洛阳市正常参保并足额缴纳保费的女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2.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满1年的女职工,可按照规定的产假时间,享受生育津贴。如果工作变动,导致参保中断,则缴费月份需要重新计算。
3.生育前激活社保卡(医保卡)金融服务功能。
如果您在生育后发现未及时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无须担心。可随时前往社保卡所属银行网点激活,或通过“河南医保”小程序在线维护银行账户信息,即可正常享受“免申即享”待遇。
“河南医保”小程序维护银行账户步骤如下
1.打开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南医保”进入小程序;
2.点击页面下方“我要办”模块,进入服务大厅;
3.在“参保登记服务”栏中选择“个人银行账号信息维护”即可进行维护。
需要注意的是,若女职工在生产时未连续缴满12个月,在孩子1周岁以内缴满12个月以上同样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此种情况须到参保区经办机构线下办理生育津贴报销业务。
来源:洛阳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