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的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
徐正奇,证号:16030997152,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
董继飞,证号:16030997171,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曲治佳,证号:16030997161,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刘贝贝,证号:16030997156,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有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它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单位举报(举报电话:0379-67598001)。
利用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可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