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巡察工作安排,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1月10日对区城市创建指导中心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4月25日将巡察意见进行了反馈,指出了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针对巡察组的整改意见,城市创建指导中心高度重视,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巡察问题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具体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逐条逐项抓落实;通过集中整改,反馈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中心党组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推进会,聚焦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明确工作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巡察反馈会后,中心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逐条逐项进行剖析,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责任明晰到位,任务分解到位。
(三)实现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整改。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积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经常过问、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各股室工作责任,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坚持举一反三,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中心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紧密结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不断扎紧扎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防止问题的反弹。
二、正视问题、剖析原因,逐项逐条抓好落实
区城市创建指导中心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主动认领、对梳理出的反馈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形势下城市创建工作部署有差距
1、理论武装不严不实。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全面深化“第一议题”制度的贯彻落实。二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制度。制定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方案和年度计划,对学习内容计划进行动态更新,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创先争优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谋划制定2025年度创建计划,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与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和文明村镇等工作有效衔接。组织到洛龙、西工、伊滨等学习交流创建工作经验做法,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通过深入讨论交流,凝聚奋进共识。认真开展排查,摸清短板弱项狠抓整改,不断提升整体综合实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创建惠民成效不显著。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问需于民大调研·我为群众办实事”,主动靠前服务,积极协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持续做好群众诉求办理。协调相关单位在办理好群众反映诉求的同时,结合实际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
整改结果:已完成
4、常态长效工作机制运行不畅。
整改措施:聚焦城市出入口、景区景点周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区域,集中整治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文明行为等问题,将城市精细化管理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高度融合、一体推进,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问题发现交办整改闭环工作机制,对发现问题做到销号清零。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
1、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实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认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书记坚持带头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层层传导压力,抓好工作落实。二是认真排查。围绕管事、管人、管财等方面,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三是加强监督。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对干部教育管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2、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学习。组织学习财经法律法规,提高法规意识与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完善制度。对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进行完善,加强财务人员管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组织建设仍有短板
1、落实党建责任制有偏差。
整改措施:谋划制定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和支部培训计划等,把党建工作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设立党员先锋岗、成立党小组,在重点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党员活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2、“三会一课”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引导党员积极主动参加支部活动。三是加强支委会自身建设。四是严格落实党费核算收缴管理制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常抓不懈,持续做好整改。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防止反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盯紧抓实,确保常态长效。
(三)建章立制,完善长效机制。把问题整改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实现以巡察促整改,以巡察促日常。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统筹推进创建工作相结合,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助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9—67766996;邮政信箱:偃师区城市创建指导中心办公室,邮编:471900;电子邮箱:yssc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