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0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6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15万套摩托车配件项目 | 偃师区岳滩镇仝庄村东侧、岳安路南侧 | 洛阳展毓摩托车配件厂 | 河南诺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 主要生产工艺下料、机加工、焊接、抛丸、喷粉、固化等。 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8万元,占总投资的14%。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切割下料、焊接、抛丸工序废气收集后经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旋风分离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塑粉固化工序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偃师第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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