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责令偃师市双语实验学校停止招生的
公 告
偃师市双语实验学校系一所经教体局批准成立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2020年春季,该校举办者、法人代表、校长一直未能积极履行疫情防控职责,导致该校无法正常复课,全部学生被分流安置。其间,广大教师、学生家长、社会群众因讨薪、退费、讨债问题不断上访,继而暴露出学校巨额债务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目前,双语学校因内部管理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及债务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为了保障广大家长、学生及社会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再受到损害,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第五项:“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的,应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之规定,经教体局研究,现责令偃师市双语实验学校停止2020-2021学年招生,且学校问题在没有彻底或有效解决之前,仍不得招生。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