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槐新街道农村自建房秩序,结合上级有关部门政策,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于2020年4月制定出台了《槐新街道农村自建房实施办法》。该办法实施后,各村(社区)积极向群众宣传自建房管理办法,并认真履行相关程序,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规范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在实施过程中,仍有部分村(社区)执行不力,部分群众仍存在违规建房现象,现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希望各村(社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自建房的规范管理。
(人大工委主席张飞飞同志到自建房现场督查工作)
接群众举报,窑头社区寇某某在建房过程中超过三层,街道办土地所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及时制止村民建房行为,经批评教育,使该村民认识到违规建房的错误行为,之后,该村民主动将超出部分进行拆除。
(村民正在对超出部分进行拆除)
(新城村主任臧留蛟同志在村民自建房拆除现场督促工作)
接群众举报,新城建房户刘某某,在建房过程中超过三层,槐新街道土地所工作人员到现场及时制止村民建房行为,经批评教育,使该村民意识到违规建房的错误行为,主动将超出部分进行拆除。
通过以上两户自建房违规建房的事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部分村(社区)干部在思想上重视不够,工作上标准不高,遇到困难和挑战,缺乏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希望各村(社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始终坚持“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的政治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街道办的部署中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为槐新街道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