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月报试编是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落实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要求的有效手段,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不继提升数据质量和资产管理水平,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洛阳市资产科要求每月10号前上报上月资产月报统计数据,我们切实加强对我市197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月报数据的审核把关,通过对资产月报数据的对比和分析,关注货币资金占比,在建工程转固和资产核算规范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履行数据复核确认程序,对可疑数据进行核实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核查。我们已按要求提前完成了8月份的资产月报编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