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宾馆一楼接待大堂装修项目,预算资金255650.13元(已评审),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拟同意偃师市宾馆一楼接待大堂装修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进行竞争性谈判。
注:采购项目结束后,五日内采购相关资料报采购办备案。
偃师市宾馆一楼接待大堂装修项目,预算资金255650.13元(已评审),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拟同意偃师市宾馆一楼接待大堂装修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进行竞争性谈判。
注:采购项目结束后,五日内采购相关资料报采购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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