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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滩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岳滩镇     发布日期:2021-05-15     点击次数:521

关于进一步加强“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

工作的通知

 

行政镇直各站所,各生产经营单位:

“多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多种用途混合设置的商业店铺、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近年来,“多合一”场所火灾多发频发,5月5日洛龙区伊洛路八里堂村一仓库发生火灾,升腾的滚滚浓烟和烈焰造成高铁龙门站临时中断运行,致使多趟高铁晚点,此起火灾发生在“五一”节日返程高峰期,影响极为恶劣。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亚对洛龙区“5.5”火灾作出批示指示。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这样的政治年,各部门绝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要切实担当起历史赋予我们的职责和使命,坚决扛起消防安保这个政治责任,忠诚履责,确保万无一失。为认真贯彻落实洛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10日,我镇要进一步加强“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和目标任务

各行政村、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多合一”排查,重点围绕沿街门店、鞋业生产加工场所、针织业加工等场所进行排查。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力推进“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切实遏制“多合一”场所火灾多发高发势头,确保全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席殿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杨灿伟为副组长,镇班子成员、各包村干部和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和安全监管办公室。

三、治理重点

集中治理工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行业标准,突出主体责任、留宿住人、防火分隔、用电安全、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等重点,采取针对性治理措施。

(一)主体责任。“多合一”场所业主、承租者、经营者应当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涉及租赁关系的,房屋出租人、承租人要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职责。

(二)留宿住人“多合一”商业店铺、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要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住宿部分要与非住宿部分进行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出口、便于逃生的地方,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

(三)防火分隔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的防火分隔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应采用不燃烧体隔墙和楼板,隔墙应砌筑至楼板底部,当墙上确需开门时,应为常闭乙级防火门。严禁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

(四)用电安全电气线路规格应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进行穿管保护,不得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营业结束时后应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电源。严禁电动自行车室内违规停放充电。

(五)安全疏散。对在人员住宿部分的外窗或阳台上设置金属栅栏的“多合一”场所,要责令限期拆除;确需设置时,应设置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沿街门店超过3层且只有一部疏散楼梯的、四层及以上楼层严禁住人。

(六)消防设施器材场所内应配备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逃生自救器材等,宜配备轻便消防水龙、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装置。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位置并做好维护保养。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部署发动。各行政村、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辖区和行业实际,立即制定出台“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集中开展“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二)督促自查自纠督促辖区“多合一”场所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一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自觉整改火灾隐患。 

(三)组织指导培训。各行政村、各生产经营单位召开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会,对“多合一”场所集中整治的范围、检查要点进行讲解和指导,播放“多合一”场所火灾警示案例。

(四)组织全面排查。各行政村、各生产经营单位,由主管领导牵头成立排查领导小组,对“多合一”场所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开展拉网式排查,彻底消除消防监管盲区和死角,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五)依法整治隐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应急和安全监管办及镇直有关站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用好法律手段,主动为隐患整改提供技术指导,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居民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居(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市场内部违规住宿、违规用火用电的检查治理;对违规搭建临时建筑,由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依法查处;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区域性隐患和重大隐患,应急部门要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对隐患突出或久拖不改的单位要通过媒体曝光等手段,倒逼问题整改。

(六)实施分包督导。镇应急和安全监管办组织镇各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定期对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不力,造成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加强警示教育。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多合一”场所人员,集中观看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发动基层力量,采取约谈房东、传单入户等形式,上门开展宣传提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八)加快基础建设。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百城建设提质、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推动改善“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强化住宿与其他部位防火分隔措施,增设消防水源,畅通消防车通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开展此次集中治理行动,是有效遏制小火亡人、稳定全火灾形势的迫切需要和重要举措。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全力推动集中治理行动深入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中治理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广泛宣传“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治理的工作部署、整治范围、标准和要求,宣传整治火灾隐患的技术措施,普及逃生自救知识。

(三)注重长效,建立机制。各部门要结合集中治理工作,认真分析“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状况及火灾形势,找准制约火灾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措施,建立防范“多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