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概况
大口镇位于偃师区南部万安山北麓,总面积96平方公里,辖28个行政村、53个自然村,耕地5.7万亩,总人口4.4万。龙少线、府金路横穿东西,火焦路纵贯南北与207国道相连。无公害农产品闻名域内外,矿产资源丰富,旅游资源得天独厚。
二、大口镇领导及分工
孙海涛(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韩东武(党委副书记、镇长):协助孙海涛同志抓好党委全面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三、机构设置
大口镇党委、政府设下列内设机构:党建工作办公室、民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生态环境建设办公室、应急和安全监管办公室、产业发展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大口镇党委、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教育旅游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国土规划建设所、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矛盾调解中心)
四、大口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大口镇政府具有下列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日常工作中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情况;
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镇总体规划情况;
4.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5.为民办实事情况;
6.教育发展情况;
7.卫生医疗、社会保障发展情况;
8.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