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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或建议 偃师区槐新街道办事处二龙制鞋厂,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开工,老板娘带头不戴口罩,抖音上搜二龙制鞋厂,有老板娘自己拍的视频为证据,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惩重罚这家无良工厂。
留言时间 2022-11-24
回复内容     
  

关于网友反映偃师某鞋厂违规开工的答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接到您的诉求后,我单位已安排工作人员电话联系网友,回复网友电话显示为海南省海口市电话卡,接电话人为外地口音,称不知道二龙制鞋厂一事。经调查了解,涉事厂家为洛阳二龙制鞋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381MA3X61TG30,组织形式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张某某,经营场所在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槐新街道北窑村11组,成立日期为2015年12月21日,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鞋制造;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制鞋原辅材料销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我局槐新市场监管所对该厂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厂在疫情期间未开门生产。另经调查了解,抖音平台账户“二龙制鞋厂”系张某某妻子申请,其于11月20日所发“未戴口罩从事鞋子生产”的视频,是疫情发生之前录制。疫情期间,张某某妻子在家无事,刷抖音时,顺手发了上述视频。疫情发生以来,因工人被封控在家不能出来,二龙制鞋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11月28日


答复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答复时间 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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