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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
关于许晓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 知

偃政任〔2024〕12号

来源 : admin   发布日期:2024-08-09   点击次数:5972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许晓兰同志任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洛阳市偃师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治辉同志任洛阳市偃师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彭世杰同志任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薛辉同志任洛阳市偃师区社会保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洛阳市偃师区伊洛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中心(区移民服务中心,区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军伟同志任洛阳市偃师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其洛阳市偃师区农村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赵晓辉同志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青松同志洛阳市偃师区社会保险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焦柳杨同志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20247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