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网站!

首页>政策解读


《关于公布偃师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解读

来源 : 超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5-05     点击次数:1964

为保护弘扬传统文化,延续城乡历史文脉,按照上级要求,经研究,决定将山化镇游殿村月亮湾等7处历史建筑确定为偃师市第一批历史建筑。

历史建筑是不同历史时期城市发展的重要物质载体,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历史建筑的挂牌、保护、利用、展示和建档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严禁随意拆除和破坏历史建筑。




        相关文件: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偃师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