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现内设机构为一室四科:即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工业能源生态统计科、投资贸易法规科、人口社会统计科;人员编制为15名,领导职数为一正三副。局下属二级机构一个:经济社会调查队(统计普查中心),人员编制为15名。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整理和报送统计政务信息;督促检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政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会计核算及政府采购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于部管理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警,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并提供全区以及各镇(街道)的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对外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组织落实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配合洛阳市统计局核算全区生产总值;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监督管理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服务业统计数据;配合计算全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工业能源生态统计科。负责组织实施工业、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投资贸易法规科。负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协调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人口社会统计科。负责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人口与城镇化调查、企业用工调查、劳动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组织全区科技研发、社会发展、文化产业、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