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新街道各部门工作职责
党政办 (联系电话67711973)
一、负责督查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党委、政府各种文件、材料的起草和信息采报。
三、坚持24小时值班,保证通信畅通。
四、负责来文、来件、来电的传阅、催办。
五、负责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
六、负责来宾、来访的接待工作。
七、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督查落实。
八、负责机关各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协调工作。
九、负责机关管理、后勤服务。
十、负责各种文件、材料的管理、归档。
十一、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织办 (联系电话65098032)
一、根据上级组织部门和街道党工委的工作要求,制定年度组织工作计划,经党委审批后,组织贯彻实施。
二、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项活动。
三、负责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指导基层党组织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填报党内统计报表和收缴管理党费等。
四、指导基层党组织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
五、负责街道办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奖励及党内先进典型的培养、提高工作。
六、负责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及管理工作。
七、负责知识分子工作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考核、管理工作。
八、负责党员干部的培训。
九、协助纪工委搞好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纪检办 (联系电话65098021)
一、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街道党工委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的案件;
三、负责对所属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和省、市制定的规章、规定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职工群众的检举、控告,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指导街道办的案件检查工作;
五、按规定审理自办党纪、政纪案件;
六、协助街道党工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指导街道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七、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八、起草纪检监察重要文件、报告、总结;
九、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镇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政所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 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二、编制街道办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街道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街道办各项财政收支。
三、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机制。
四、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五、管理街道办非税收入。
六、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七、执行会计集中核算,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 资金效益。
八、负责街道办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十、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土资源所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
二、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协助做好规划听证工作。
三、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
五、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及街道办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工作。
七、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建立巡查台帐,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八、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高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
九、负责对本单位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检索和利用。
民政办
一、组织协调和指导街道办抗灾工作。制订抗灾工作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接受、管理、登记、分配、发放救灾款物。
二、负责街道办拥军优属、烈士褒扬、优抚对象的优待及国家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负责优抚对象抚恤、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三、组织开展街道办五保供养,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负责低保、五保、人员的资格审批、申报及资金发放工作。
四、负责街道办《殡葬管例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
五、农村低保审批程序及所需材料
三资服务中心
一、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宗旨意识,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
二、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业务知识,增强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服务能力。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遵章守纪,爱岗敬业。
四、负责街道办村(组)“三资”的清查、认定、评估和台帐的登记、编制、归档工作。
五、指导各村(居)报帐员的工作,做好街道办村(组)“三资”的帐务管理、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日常业务处理工作。
六、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正确填制记帐凭证,如实登记帐簿,做到手续完备,帐证、帐表、帐实相符。
七、负责街道办村(组)“三资”的审核、监督工作,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工作。
信访办
一、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二、在信访工作中,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分别及时处理,或直接办理,或报送上级部门领导阅批,或转送、转交其他机关办理。
四、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五、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不得将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六、对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60日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0日。
七、对上级机关转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之日起90日内办结,并可以视情况向转办机关回复办理结果。不能按期办结的,要及时向交办机关说明情况。
八、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及时、客观、公正地办理来信来访,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安监办
一、在政府领导下,安排、部署、组织协调街道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街道办主抓安全领导召集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街道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
三、组织制定街道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实施过程中负责组织、协调。
四、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有关单位、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责令限期整改。
五、完成上级安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遏制环保办
一、负责辖区内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贯彻。
二、负责拟定街道办环境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内环保工作,推广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
三、负责本级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的分解落实,组织对村居(社区)的检查考核。
四、负责协助调查处理辖区内污染事故、生态破坏和环境信访案件,积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负责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绿色社区)创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