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6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24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偃师市岳滩镇荣达摩托车配件厂改建项目 | 偃师区岳滩镇寇圪垱村 | 偃师市岳滩镇荣达摩托车配件厂 | 河南诺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在现在工程基础上进行改建,不新增占地。 摩托车下底座工艺:毛坯件-车、钻-成品;摩托车挡泥板及加力器壳体工艺:毛坏件-抛丸-喷塑-固化-成品。 项目总投资约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万元,占总投资的30%。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抛丸机自带袋式除尘器,抛丸机与除尘器之间采用密闭管道连接,废气收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半密闭喷粉间收集粉尘+4套滤筒过滤+1套“旋风分离器+滤筒除尘器”+15m排气筒。 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工艺,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