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公示偃师市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市开展了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并成立了评审委员会和评审专家组。评审组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委员会审议,偃师市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计23项)和偃师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扩展项目(共计2项)全部通过。
现将偃师市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4月19日起至2021年5月8日(共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至我局。我们将把有关意见转请相关评审专家组研究。特此公告。
受理单位:偃师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电子邮箱:yswhjxx@163.com
联系电话:67712518
附件1:偃师市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录
附件2:偃师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扩展项目名录
偃师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