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街道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工作、统战工作、政法工作、武装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负责人大、政协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民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乡村及社区建设与管理、民政、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助残、计生等工作。
(三)生态环境建设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街道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做好社区、村(居)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处理辖区内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信访案件等工作;配合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偃师分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
(四)应急和安全监管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上级部门依法处理;建立完善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建立档案,并实施监控管理;配合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五)综合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在辖区内集中行使规划建设、环境卫生、绿化环保、卫生计生、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做好辖区内城市创建协助工作。
(六)监察办公室
根据偃师区监委授权,按照管理权限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按规定报偃师区监委;完成偃师区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负责辖区内意识形态和公共文化建设;统筹辖区内公共文化、群众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开发服务;协助卫健部门做好辖区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和健康网络体系建设,做好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管理的全程服务;开展卫生计生政策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健康行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配合卫健部门开展优生优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妇幼和老年保健等工作;配合卫健部门甄别依法行医和非法行医,保护居民健康权益。
(八)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负责在辖区内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所有纳入便民服务大厅集中管理的审批、收费项目的服务;承担联合办理、统一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检查协调各窗口部门按规定办理服务对象的审批事项;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权益保障等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延伸性工作。
(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矛盾调解中心)
统筹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涉及多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掌握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督办建议;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协调辖区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调解矛盾纠纷。
(十)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
对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推进村(居)民自治,管理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指导成立业主大会,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纠纷,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日常监管;负责面向村(居)民、单位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支持和协调辖区内的社区科普活动;协助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统筹辖区内的全民健身工作,参与建立辖区内的综合性健身社会组织。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森林资源保护、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农田改造提升、建设用地复垦、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脱贫攻坚涉及农业政策的落实和服务;搞好农业资源开发和保护;负责乡村振兴有关工作的推进落实;负责“三资”代理服务工作;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国土规划建设所
贯彻执行有关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协助上级规划部门,做好辖区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国土资源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及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的基础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联合查处违规建设和土地违法案件,调解建设纠纷等;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基础设施建设、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的规划、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城市建设服务工作,做好土地征迁和项目协调工作;搞好辖区国土、规划、建设的统计上报、建档、立卷、保管工作。做好辖区企业服务,信息采集及统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