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主要负责党的建设、统一战线、纪检监察、人大工委、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文秘、统计、普查、政务公开、行政后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洛阳市有关社会治安综合冶理的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等工作,维护社区内社会政治稳定;做好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按照财政垂直管理原则,负责经济运行、财政管理和税收工作。
(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加挂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负责辖区内政权建设、组织换届、拥军优属、优抚救济、民族宗教、民政和助残、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卫生防疫、医疗、教育、群众文化、体育和文化市场管理、安全生产、科技、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宣传贯彻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好辖区内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三)城市管理办公室
依据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检查、考核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负责人防、土地、防汛、征地、拆迁、救灾等相关工作。
3个内设机构规格均为股级。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事业机构
(一)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发展街道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以及经济运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组织引进、推广新项目、新技术、新成果,收集、传递科技信息;开展相关技术的培训、咨询和普及宣传工作。
(二)文化服务中心
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党的政策、模范人物和文化科普知识;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相关培训;开展图书阅览,传播科技、文化知识;指导社区和村文化室工作。
(三)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办理生育服务证;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奖扶、宣教、流动人口管理等政策;指导社区、村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3个中心规格均为股级,领导职数1正1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