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龙镇政府各科室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
1、做好全镇文件的收发、传阅,负责镇党委、政府文件及领导讲话的起草、印制工作。
2、做好信息宣传工作,搞好上传下达。
3、落实重点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4、完成有关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重大依据。
5、加强档案管理。
6、严格执行公章管理使用规程等相关工作。
7、做好接待服务、各类会议组织、车辆管理、卫生管理、食堂管理等机关事务性工作。
(二)党建办
1、协助镇党委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
2、负责发展党员的日常工作,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结合本镇实际提出发展党员计划,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按发展程序具体办理有关手续。
3、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4、负责党费收缴和党内年报统计工作。
5、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6、协助镇党委做好村级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考察等工作。
7、负责农村离职干部定补管理工作。
8、负责大学生村官的专项管理、考核工作。
9、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
10、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中心工作和上级组织部门的其他工作。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
1、管理来信,接待来访。
2、办理、转办和交办信访事项,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3、向有关部门及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处理情况。
4、调查处理重大信访案件。
5、对需要联合调查、协调处理的信访事项,请示镇党委后组织联合调查,协调处理,并提出处理建议。
6、向信访人员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有关咨询服务。
7、综合分析、研究信访情况,反映群众的情况、建议,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8、检查、指导全镇的信访工作。
9、对信访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有权向镇党委提出处理建议。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四)民政所
1、搞好实情调查、上报工作。
2、做好城镇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管理。
3、做好五保对象、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人员的生存状况调查。
4、积极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及时发放各种优待补助金,维护社会稳定。
5、管好用好救灾救济粮款物,坚持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保证资金安全。
6、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做好残疾人的慰问及权益保障工作。
7、积极参与组织农村基层政权建设。
8、及时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产业发展办公室
1、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财经、农业、林业、水利、农机、企业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商品流通和培育市场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3、检查、督促财税、工商、供销、粮油、食品等主要经济指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做好统计工作。
4、协助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
(六)农业服务中心
1、制定全镇农业发展规划,做好小麦、玉米等良种补贴工作和其他农业工作。
2、做好护林防火、林业工程建设。
3、做好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农业开发、扶贫开发等工作。
4、做好农业机械管理、畜牧生产管理、检疫和防疫等工作。
5、做好农业科技推广服务、蔬菜生产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清洁能源建设等工作。
6、做好农村经济管理指导、土地流转、集体资产和农民负担监督工作。
(七)财政所
1、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支及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2、监督上级经济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执行。
3、对审计中发现的各项违纪、违法及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反映,配合镇纪委及时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依法查处。
4、依法审计,实事求是,提交真实的审计报告。
(八)三资办
1、负责村资金、资产、资源的清查、认定、评估工作;受村组委托,统一代管村账目和银行账户;负责村资产、资源台帐和经济合同的登记、编制、归档工作。
2、对各村资金、资产、资源实行动态管理,指导各村报账员的工作,做好村“三资”的账务管理、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日常业务处理工作。
3、负责审核原始凭证,正确填制记账凭证,如实登记账簿,做到手续完备,帐证、帐表、帐实相符。
4、负责村“三资”的审核工作、监督“三资”民主决策过程。
5、协助镇纪委对“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工作。
6、负责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其他工作。
(九)国土资源管理所
1、大力宣传并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颁布制定的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负责编制本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土地整理工作,严格依法保护基本农田。
3、协助用地单位办理本镇土地征用、划拨、使用等申报工作,以及农村和城镇居民建房审核、报批、定界以及做好征地包干工作。
4、负责全镇地籍管理,进行土地勘丈、监督、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统计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对本镇土地违法案件的检查、监督、协调以及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十一)文化教育服务中心
四、窗口站所服务事项
(一)民政所办理事项:
申请困难救济,申请危房改造,农村五保户申请,农村低保申请,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特殊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困难下岗职工大病医疗救助。
(二)社保所办理事项:
(三)信访办
1、处理来信
2、接待群众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