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1-01-17 点击次数: 903次
一、工作机构
本政府机关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偃师区林业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偃师区首阳大厦十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夏 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9—60302801
通信地址:偃师区首阳大厦十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471900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偃师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包括林业局各个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林业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1、林业局领导简介;
2、林业局内设机构信息;
3、林业局主要职责;
4、林业适用政策法律法规;
5、行政许可事项;
6、依法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林业局主要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偃师区政府网站林业局网页主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偃师区林业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科室为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9—60302801
电子邮箱:yslygbs@163.com
通信地址:偃师区首阳大厦十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4719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夏 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节假日除外)。
(一)申请答复
本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二)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