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建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党的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集体经济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建制度落实、党务公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人事管理考核、事业单位管理、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员档案管理、党内统计、远程教育管理、村级干部绩效考核及补贴发放、主题教育开展、干部监督管理、材料整理、组工信息上报、老干部等工作,组织指导各行政村、镇直、非公企业党支部开展工作。
2、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镇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调部门和各办公室有关工作关系;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以及保密、安全、接待等工作;负责各级领导批示件和督办件的督查、落实反馈工作;承办镇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应急和安全监管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安全网格化监管、巡查、台账建立;做好安全工作排查,建立事故隐患台账,提出整改意见,检查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及时上报;做好安全生产类、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立档、消防等工作;统筹协调自然灾害类、重大交通事故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配合调查处理;建立完善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配合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协助依法处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做好全镇灾情上报、统计及冬春救助。
4、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职责
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统计、科技、企业服务、信息采集、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工会等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具体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项。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城市管理执法保障,做好相关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参与辖区内部门联动,配合镇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项整治工作。按照上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统一安排,参与辖区重大执法行动。监督环卫外包公司,牵头组织对辖区内城乡环境精细化考核进行考评。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6、乡村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指导各类农业生产工作,协调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指导村庄环境治理,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负责农民承包地等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织开展“三变”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开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业产业化等工作。负责全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全镇国土绿化提质提升工作。负责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负责农业、林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组织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河长制工作落实,开展全镇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协调河道的治理和开发。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镇(村)供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镇禁烧工作。负责全镇乡村振兴及“三类村”创建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探索农村宅基地改革。
7、公共服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公共服务办公室工作范围包括宣传、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协调教育工作。联系宣传部、文广旅局、文物局、教体局、卫健委、图书馆、文明办、党史办、市志办、书协、文联。
8、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积极宣传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部门的各项要求;配合做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监测评价、统计核算;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辖区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做好耕地保护的动态巡查工作,严格落实土地用途,及时发展、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做好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协助做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认真负责做好镇域内企业用地及办证工作,积极服务重点企业,保证重点项目用地;全力做好镇域内拆迁、选址、安置等工作;做好土地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妥善处理土地纠纷问题,配合协助做好土地监察执法及违法占地巡查工作,遏制新违法占地及私搭乱建现象的发生,确保无越级上访的土地信访案件;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农村房屋安全建筑普查和危房改造的服务、监管工作;积极服务协调做好城建、交通、海事等部门工作事宜;认真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区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其它紧急性、突发性工作。
9、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职责
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申报,城乡劳动力登记及更新,提供就业再就业信息、培训信息、劳动力转移等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变更、政策咨询服务,辖区内退伍军人的优抚、救助、福利等公益服务性工作;管理各村便民大厅人员及其履职事务,做好便民、惠民服务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平安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贯彻中央和上级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示精神,制定本辖区平安建设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等,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承担牵头责任,充分发挥公安、司法、信访、法庭等部门在协调工作机制中的作用,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扎实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究,着力探索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深层次问题。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1、招商促进服务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机关水、电、电话、监控、网络线路、绿化及美化的施工及管理,节能降耗数据的统计与报送、公务车辆的后勤保障(定期保养、维修、加油卡和洗车卡管理、临时租车管理),固定资产的统计及管理,公车信息的统计与报送、办公用房的统一调配及管理,公房数据的统计与报送、镇政府所有房屋、土地的对外租赁及收入管理。
12、妇联工作职责
及时传达上级妇联的指示精神,并制订具体落实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向上级妇联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推荐和要求。引导妇女在基层政权建设中发挥民主作用,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做好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切实解决来信来访者的诉求问题。组织妇女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发挥妇女在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做好困难妇女的关爱和慰问工作,关爱孤儿,努力为孤儿的成长带给良好的生活环境。
13、统战工作职责
民族宗教工作:加强对各村宗教协理员的管理,督促其正确履行职责。做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镇村干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做好清真食品经营商户的排查登记管理。
侨务工作:注意收集侨情数据,做好涉侨人员沟通联络。
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做好乡贤返乡创业工作。做好基层商会工作。积极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4、纪检办工作职责
纪委工作职责:1、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在基层的执行情况;3、协助顾县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在顾县镇开展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5、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6、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7、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8、指导所辖纪检组织的工作和村(社区)务监督机构的工作。
监察办公室工作职责:根据洛阳市偃师区监委授权,按照管理权限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1、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行为进行调查;3、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4、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按规定报洛阳市偃师区监委。
15、财政所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乡镇财政预、决算,监管各种财政性资金,保障政策落实;组织协调收入,负责预算收入管理;负责机关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做好公共财政服务,负责辖区内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落实工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做好一事一议等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工作,促进建立“三农”发展机制;机关各类项目政府采购;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